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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忘初心同努力、牢记使命抗疫情—G345国道总监办积极投身疫情防控后勤保障工作发布时间 : 2022- 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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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州区2021年度县乡公路大修工程顺利通过交工验收发布时间 : 2022- 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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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足岗位、提升技能-记监理公司开展新入职员工培训暨师徒结对座谈会发布时间 : 2022- 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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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州区英雄大桥主桥钢桁架吊装顺利完成发布时间 : 2022- 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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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度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发布时间 : 2017- 02-14
交质管〔2017〕1号 为做好2016年度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信用评价工作,依据《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信用评价办法》(交质监发〔2012〕774号)的有关规定,现就2016年度信用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信用评价范围应包括列入交通运输质量监督机构监督范围、监理合同额50万元(含)以上的公路水运工程项目。其中公路工程项目还应满足以下条件:合同工期大于等于3个月的二级(含)以上项目。 (二)监理企业应将自评信息以书面形式报项目业主(无需网上填报),并加盖企业公章,自评信息是指企业按照评价标准对承担项目进行自评扣分的详细情况。项目业主应对监理企业的自评结果进行审核,并提出初评意见,同时应对项目从业的监理工程师进行信用评价。项目业主初评结果盖公章后报项目质监机构。监理企业自评及业主初评表格见附件1。 (三)对于2016年交工验收的公路水运工程项目,应对监理企业在该工程项目建设期间的信用状况进行总体评价。具体报送格式见附件6。 (四)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信用评价实行累计扣分制。评价周期内,对监理工程师失信行为扣分进行累加。只对有失信行为的监理工程师评价结果进行上报。 二、时间与程序要求 (一)监理企业负责组织项目监理机构开展信用自评工作,应于2017年2月15日前将自评信息报项目业主。 (二)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应对监理企业的自评结果进行审核,提出初评意见,同时应对项目从业的监理工程师进行信用评价,并于2017年2月22日前将加盖公章的初评结果(包括扣分依据)报项目质监机构,同时应将初评结果抄送相关监理企业。监理企业自评及业主初评表格见附件1。项目法人(建设单位)未按规定上报或评价工作不认真的,项目质监机构应责成项目法人(建设单位)限期改正上报,必要时应对初评结果进行现场复核。 (三)项目质监机构应于2017年3月15日前完成本地区监理信用评价资料的审核汇总,并将相关资料报送厅质监局。评价结果采用统一表格(见附件2、3、4、5),并分别报送电子版和纸质版,电子版以电子邮件报送,纸质版加盖公章后邮寄至省厅质监局。采信文件资料复印一份邮寄至省厅质监局存档。 (四)厅质监局于2017年3月31日前完成本省监理信用评价资料的审核汇总、评价数据网上填报与复核工作。 (五)对于信用评分大于95分的监理企业,省厅质监局将进行抽查复核,确保评价结论如实反映监理企业实际情况。各市质监站(处)应高度重视监理信用评价工作,精心组织、严格把关,公平公正、按时保证质量做好信用评价工作。 报送要求: (一)评价工作报告:各市在报送评价结果的同时,应结合近年来信用评价工作情况,对《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信用评价办法》中标准、程序、执行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梳理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措施和经验,提出信用体系建设和评价标准修订等建议,并形成书面报告报部省厅(电子版通过电子邮件报送)。 (二)评价结果:评价结果采用统一表格(见附件2、3、4、5),并分别报送电子版和纸质版,电子版以电子邮件报送,纸质版加盖公章后邮寄至省厅质监局。采信文件资料复印一份邮寄至省厅质监局存档。 (三)严重失信行为:按照附件7填写盖章后书面报送省厅。 厅质监局联系人:解连华 联系电话:025-52853085 资料信息汇总联系人:明媛媛联系电话:025-58581748E-mail:765837970@qq.com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工程质量监督局 2017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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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征求《交通运输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发布时间 : 2015- 05-26
交办安监函[2015]3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长江航务管理局: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交通运输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工作,促进交通运输试验检测行业健康发展,部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组织修订了《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5年第12号),现将新修订的《交通运输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请登录交通运输部网站http://www.mot.gov.cn,进入首页右侧的“意见征集”栏目下载)征求你单位意见,请认真组织研究,并于2015年5月31日前将书面意见(含电子版)送部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 联系人:刘巍,电话:010-65292756.,传真:010-65292793;邮箱:gw.dou@rioh.cn。 附件:交通运输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15年5月14日 抄送:各省级交通质监机构,公路水运有关试验检测机构,部法制司、政研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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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交通质监处邀请省检测专家对本市三家乙级试验检测机构开展信用评价检查发布时间 : 2015- 01-06
12月24日,南通市交通质监处邀请省厅质监局两位试验检测专家对全市三家乙级试验检测机构开展了2014年度信用评价综合检查活动。 检查组首先听取了检测机构信用评价汇报,交流年度工作内容、难点和下一步工作计划等,其次对照信用评价考核标准,从现场各试验室检测环境控制、仪器设备保管维护、试验检测报告和记录格式数据规范等方面入手,详细认真开展检查评价工作。 检查本着以查促改、以评促进的目的,对各检测机构规范开展检测活动,严格授权和管理工地试验室,进一步筑牢工程质量检测防线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本次检查结果将作为乙级机构信用评价的重要数据来源。